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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溪将发放30万元农产品消费抵价券
5月1日上午9时,兰溪市农产品营销管理中心将发放30万元农产品消费抵价券。每张面值10元,每位市民限领两张,仅限于消费兰溪本地产水果和农产品,单次消费实付金额满100元可抵用10元消费券,实付满200元可抵20元消费券,以此类推。使用期限为2009年5月1日至10月31日。有关方面已签订责任书,在活动期间做到“进货不压价,销售不抬价”,对所售农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安全关,杜绝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参加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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