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0日起,兰溪这几种停车将面临拖移
来源:兰溪新闻网
2020-06-07 18:06
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答:根据《浙江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“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”,对机动车驾驶人处150元罚款;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“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”,对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罚款。
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答:没有完全停放在泊位之内,无论是超出泊位线还是一车占多位都属于违法停车,相关部门可依法实施处罚。
车辆一部分停在人行道上,一部分停在车行道上,被执法局和交警同时贴单了,该怎么办?
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答:如果车辆确属未移动,同一违停行为被重复采集,则可以在处理完毕一起罚单后,向另一部门申请撤销罚单。
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答:可以。
方法一:手机下载“浙里办”APP,账号注册登录,定位金华兰溪,搜索“人行道”并点击订阅,点击已定项目进行车辆绑定,绑定成功后即可处理;
方法二:支付宝搜索“浙里办”,搜索“人行道”,进行车辆绑定,绑定成功后即可处理。
支付方式可选“支付宝”或“银行支付”(建设银行、农业银行、农商银行、邮政银行)。
记者 姜一峰
通讯员 汤佰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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